关于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会公告
- 索 引 号: /2023-6301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澄迈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6-05 15:44
- 标 题: 关于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会公告
-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6-05 15:44
-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关于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实施行政处罚 的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海南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琼财非税〔 2018〕110号)等有关规定,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按照《澄迈县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澄价费字〔2015〕6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户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1.2元/立方米,从 2016 年 8月至 2019 年 12 月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用水 吨数 26125吨,应缴污水费计人民币31350元,目前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0元,尚余31350元未缴纳。根据工作流程,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送达了相关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5月30日提起听证申请,我局决 定 召开 关于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行政处罚 的听证会。
为广泛听取 听证代表对我局 拟 对 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实施行政处罚 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 听证会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 2023年 6 月 12 日。
地点: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 59号澄迈县水务局 三 楼 会议 室举行。
二 、 听证内容:
澄迈县水务局 拟 对 海南新坐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实施行政处罚。
三 、 居 民代表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以及确定方式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报名:
①单位住所或经营地址在 澄迈 县、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②居住在本县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③熟悉市政公用 以及市政污水处理 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市政排水事业的广大群众。
2、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 参加人申请 表》(附后),向澄迈县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 月 6 日下午 17:00 前。
报名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 59号澄迈县水务局。
联系人:徐蔓菲,联系电话: 15289728273。
3、个人报名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的应附本单位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 、其他有关事项
澄迈 县 水务 局将于 2023年 6 月 8 日前完成报名人员审核汇总,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 澄迈 县人民政府网站 及水务 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上公布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正式代表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 7日前 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和其他听证工作人员名单通知 各听证代表。
特此公告。
澄迈 县 水务 局
2023年 6 月 5 日
附件:
听证会参加人申请表

( 申请参加 2023年6月12日听证会)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2023年6月12日的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